四川快手推广服务定价调查引关注,行业收费差异大引热议

近日,“四川地区快手SEO推广服务收费标准差异巨大”引发关注。围绕企业对营销效果的认定与付费、服务商报价透明度如何规范等焦点问题,新华社记者对四川本地多家企业主、网络推广服务商代理人员以及业内专家进行了追踪采访。

是高性价比还是“智商税”?

王先生是四川成都一家小型餐饮企业的经营者。

2024年初,王先生为扩大线上客流,与本地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签订了为期半年的快手SEO推广服务合同,总费用为18000元。该网络科技公司后向王先生出具了《服务合同》及《关键词优化清单》等服务证明。其中,就承诺包含“四川快手同城热搜”在内的多项排名提升服务。

王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经营的餐饮店急需开拓线上客源。此前也尝试过其他平台的推广,并有不少投入。“我当时签订的服务合同,对方承诺的效果很好,不存在‘画饼’,但实际执行半年后,流量增长远低于承诺,服务商后期以‘算法调整’为由推脱责任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我的利益。”

服务商向新华社记者出示了后台数据记录及有关操作流程证据:第一次是2024年3月,服务方对王先生店铺的快手账号进行了内容定位与初步优化,并提交了月度报告,报告显示:“账号活跃度提升,但自然搜索流量增长缓慢,需持续观察”。第二次是2024年5月,服务方进行了第二轮关键词调整与投流测试,数据反馈为“信息流点击成本超出预期,转化率未达基准线”。

2024年3月的服务月报显示,账号活跃度有提升,但自然搜索流量增长缓慢。(受访者供图)

是“明码标价”还是“层层加码”?

2025年10月底,王先生与其代理律师李华前往该网络科技公司协商发现,合同内约定的服务项目,其中大部分基础操作如视频发布、话题绑定等确已执行,但关键的效果承诺如搜索排名、同城榜单等均未实现。协商结束后不久,该网络科技公司以书面形式对王先生予以答复:效果未达预期是因“平台规则变化”与“行业竞争加剧”,已从“保证效果”的服务承诺中“剔除”,并进行了“服务方案调整”处理。

2025年11月中旬,王先生状告该网络科技公司案正式在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开庭。庭审中,王先生的核心诉求是要求该网络科技公司说明服务费的具体构成与效果承诺未能实现的具体依据,并最终返还部分服务费用。

新华社记者经采访得到了该网络科技公司从报价、签约、执行、复盘的相关资料。2023年底,该公司制定出台《短视频SEO服务收费标准》。之后,该公司依照此标准,由销售部门及运营部门对一批意向客户进行需求评估,确认服务套餐。2024年1月15日,该网络科技公司向王先生提交《关于快手SEO推广服务的方案报告》,列明“将提供包含关键词覆盖、内容优化、流量助推在内的组合服务,并保证核心词排名提升”。双方于2024年1月21日签订合同。2024年2月8日,合同约定的服务正式启动,于2024年7月底服务到期,效果复盘报告明示为“部分指标达成,整体ROI未达预期”。

2024年1月15日,该网络科技公司向王先生提交的推广服务方案报告。(受访者供图)

该网络科技公司提供的部分后台操作截图显示,2024年4月曾进行过小额度的投流测试。(受访者供图)

服务效果未达承诺是否应调整收费?

从2024年初签约到2024年中旬效果未达预期,直至2024年7月合同终止,其间王先生多次催促。李华认为,王先生作为服务的购买方,有权知道服务费的具体使用明细、承诺的效果未能达成的具体原因。服务商在作出“方案调整”决定时更应当主动告知,如果确需调整服务目标,也应当优先考虑与客户协商变更合同。

该网络科技公司代理律师刘伟认为,该服务合同自签订时已依法生效,合同亦未约定“效果对赌”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规,也未规定服务商在平台规则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下须全额退还服务费用。因此,王先生要求返还部分服务费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合同签订后服务就开始了,产生的成本是实打实的,所以服务商有权按合同约定收费。”四川网络营销界的一位资深顾问表示,根据行业现状,“服务商、平台在签约前声明不能保证最终的流量效果或者转化数据的,不承担效果担保责任”,由于短视频平台算法变动频繁,一般合同会约定服务商不承担因平台规则变化导致的效果责任,商家可在服务过程中定期进行效果复盘。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事件的一大焦点就是网络营销服务应关注报价与服务内容的匹配度。服务商必须有清晰证据证明其服务执行过程是合规专业的,否则不仅难以在市场上持续经营,而且应当依法接受相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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